有人说作家写作为利,为能以白纸墨笔换取温饱三餐;有人说作家写作为名,为能以矫情说理捕获粉丝心意;也有人说作家写作为情,是黛玉葬花一样用愁苦诗词伤春悲秋,是关雎男子一样以缠绻呢喃示爱窈窕淑女,是陆游铁马冰河入梦来一样以绝句展现家国情怀;而我说,作家写作纵使有千万种缘由与目的,总不过可归结为是为自己,是从心。
众所周知,人类任何生产都是主客体相统一的活动,而文学创造作为一种人类生产,理所当然地就应该被认为是主客体相统一的一种活动,那么,文学创造有关主体与客体关系这件事便无所疑问了。所以,写作作为一种文学创造,固然也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有关了。
在我看来,写作中的主客体关系主要是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就可以回到文初提到的作家为何而写作。一般人都会认为,作家是为读者而写作,因为依据作家与读者的关系,一个是生产者,一个是消费者,读者是作家写作成果的消费欣赏者,作家写作,就是为了让读者从自己的作品中能够解读出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或者观点看法,故而为了更好的让读者读懂自己的作品,获得更满足更充实的消费体验,从而使作品著名,登上销售排行榜,以从中牟利,作家就需要贴近读者的需求而写作,迎合消费者的喜好,甚至丢弃了本心,与原先兴起写作时的主题脱轨。
消费者喜好似乎成了一个作家写作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也导致了市场上出现了千篇一律的所谓热门写作模板。然,我觉着不妥。作家的生命力来源于朝三暮四,而不是愚昧的墨守成规。若仅仅为蝇头小利,作家就紧贴着读者喜好写作,不顾文学创作基本操守,不意取创新,将自己的创作活动禁锢于舒适区,这就不是真正的文学创作了。
当然,此处也不是说鼓励作家罔顾读者观感,以自己理解他人不懂的生涩词句一昧地抒发自我,而是说,作家在写作时要合理的照顾读者观感,同时也要意图创新,走出舒适区,作出文学价值丰厚的作品。因此,作家写作不主要为读者,更不为利,写作这一行为是单纯的,是从心的。
此处必有人欲反驳,作家写作并不为利也会为名,怎可以单纯二字相称?但笑不语。若真要说作家写作是为名利,为何多数优秀作家声名鹊起于离世后?所谓诗仙诗圣诗鬼诗佛不过后人加之,杜甫穷愁潦倒半生逃亡,风破敝屋,唇焦口燥呼不回南村群童抱走的茅草;梵高之画举世闻名,但在生前也不曾享受盛名;大文豪陶潜生前也备受排挤,直到死后才被碰上神坛;更别说诗仙李白,杜甫评之“潦倒生前事,千秋万岁名”。由此可见,优秀作家写作,确实不为名。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也有些许作家为了名利而写作,字句皆沾染了世俗之气。然而,换个角度考虑,这也是从心,因为他们都是发自内心的渴求名与利。
蝉鸣于树,蛙叫于塘,芽破于地,风拂土木,日照天地,为名乎?为利乎?非也,仅本心也。无囿于名利,蝉鸣不顾世人好恶,蛙叫不看他人喜悲,芽破不论今日晴雨,风吹不择日夜,日照亦无所忌,仅为本能耳。世间万物如此,作家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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